山西新石煤焦化有限公司200万吨/年焦化及配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中关于“落实生产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有关规定,山西新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完善,经山西新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山西新石煤焦化有限公司200万吨/年焦化及配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10月9日开始。公示期间,如需反映情况,请与山西新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赵部长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或者电话反映,联系电话:18135020202。
山西新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级别:省级
建设单位:山西新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山西杰诚明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山西蓝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
附件:1、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